标题:我省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
文章关键词:我省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
正文:普调10%,70岁以上老人有补助
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。退休、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(生活费)的10%增加基本养老金。
如果本人去年的养老金低于省月人均水平,将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、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,适当提高调整标准。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也可以有相应的提高。
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,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、40元和50元。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、30元和40元。
据介绍,目前我省人均养老金水平为每月1321元,调整后人均上涨147元,上涨幅度超过10%。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到退休人员手中。
老工人、老职工普调后还将增发
特殊调整的倾斜对象共四类,分别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、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、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。
这四种对象增发标准为:建国前老工人,每人每月增发100元;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,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,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;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50元;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。如果有退休老人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,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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