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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调10%,达不到平均数可获“托底”

时间:2010-02-08 19:1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普调10%,达不到平均数可获“托底”

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、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。全市共55.25万人。

  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按照去年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%增加养老金。

  如果退休人员普调10%后,增加的金额达不到市平均水平154元,我市将对这部分人进行“托底”,可再按照本人退休时确定的缴费年限,每满1年增加1元,不满1年按1年计算,不含折算年限。但普调10%和托底增加的总数不超过154元。

  此外,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、40元、50元;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、30元、40元。

  特殊人群普调基础上可增发

  在此基础上,我市还对部分特殊人群增发养老金待遇。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;具有正、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70元、60元;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50元;原工商业者(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、小手工业者、小业主),每人每月增发50元。

  但特殊人群如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,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,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。

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王正平解释,比如今年72岁的王先生,工龄30年零2个月,副高职称,去年养老金1100元。今年他可拿到普调10%的110元,加上按工龄计算的“托底”31元,加上70岁以上增发30元,再加上副高职称增发60元,共增加231元,实际每月能拿到1331元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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